索引号: | 014207264/2022-01088 | 分类: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\城市规划 通知 | ||
发布机构: |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文号: | 通政办发〔2022〕15号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2-01-29 | 发布日期: | 2022-01-30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称: |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(江堤海堤景观路)设计导则》的通知 |
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(江堤海堤景观路)设计导则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为进一步科学、规范指导我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建设,在《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(江堤海堤景观路)设计导则(试行)》(通政办发〔2021〕18号)基础上,结合导则试行版发布以来各地、各单位的实际实施效果,对导则试行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(江堤海堤景观路)设计导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原《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(江堤海堤景观路)设计导则(试行)》(通政办发〔2021〕18号)同时废止。
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1月2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